谨防市场煤价“高处不胜寒”
笔者建议,要防止市场煤价“高处不胜寒”,具体分析如下:政府抑制物价上涨的政策和措施不支持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1月1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分析了国内国际市场和价格形势,部署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提出了当前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四项措施,其中第一条便是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明确规定近期不提高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
事实上,此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已经提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要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基调做好宏观调控工作。
越来越严厉和明确的抑制物价上涨的措施,在限制石油、电力等其它能源价格上涨的同时,也必然对煤炭价格的上涨产生强烈的抑制作用,不支持煤炭价格过快、持续、大幅度的上涨。市场煤炭价格的整体涨幅已经过大,继续上涨的压力不言而喻。无论是与该地区历史市场动力煤的价格走势相比,与同期其它能源价格的涨升幅度相比,还是与同期电力、冶金等相关行业产品价格的上涨水平相比,这一阶段市场煤炭价格上涨的速度都堪称“过快”,整体涨幅明显偏大,煤炭价格继续上行的压力已经越来越大。持续走高的煤价对煤炭消费和需求的抑制作用明显,煤炭供求的活跃程度或将走低。这两年无论是重点合同电煤还是市场动力煤,其价格水平均得到了全面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煤电价格联动”政策自2006年5月1日之后却再也没有实施,电力企业控制生产成本的压力一直难以释放,面对2007年下半年以来市场动力煤价格出现的大幅度上涨,电力企业尤其是不能享受重点电煤合同价格支持的电力企业,对煤炭价格的进一步上涨的消化和承受能力已经越来越弱,必将抵触和抑制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扬。
另一方面,国家为了节能减排、降低经济发展的能耗,近两年还不断调低了“小火电”的上网电价,受煤炭价格上涨、上网电价下调的双重挤压,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小火电”被迫停产或倒闭;与此同时,为了规避“高煤价”和煤炭价格持续上扬对企业生产成本的冲击,经济发达的“长三角”经济区内的一些高耗煤企业出现了提前放假、放长假的状况,这些都将有利于节约市场煤炭资源,降低市场动力煤供求的活跃程度,抑制市场煤炭价格的持续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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